老來才第一次參加「野台開唱」。
雖然活動的時間是下午五點半到十一點左右,
但悶熱的天氣以及擁擠的人潮,使得體力流失的特別快;
三天來在兒童樂園的山丘上上下下,每天回家都覺得累翻了。
期間聽了不少欣賞的樂團:旺福、tizzy bac、1976、表兒、氣志團、929、mojo等,當然還有濁水溪公社。票價並不便宜,不過也覺得值回票價就是了。
回家後,在網路上搜尋樂團的資料,發覺不少人在他們的blog中(非常即時的)提到這次的野台經驗。他們都是多產的寫手,也擁有不少忠實的板眾。
通常都提到他們都會強調他們多久以前就開始看團了,可惜現在工作啦,沒有時間了,下班之後才能趕上第一天的表演。
然後開始批評這次野台的陣容跟以前比起來怎樣的不足;接著再提到某些團(往往是我欣賞的團),音樂技巧很好拉,但是搖滾精神不足,懷念以前他們舞台前面小貓兩三隻的時代云云;或者是提到那些明明很多人欣賞的表演(包括我),如何不符合他們的脾胃,他們只是經過聽個一兩首就受不了了;還有批評某些歌手唱腔流行,他們會去看他只是為了某某人的電吉他,某某人的木吉他,還有誰的鼓;不然就是有感而發的說某些重組過的團(明明他們很努力),但永遠追不上以前(他們看團時代時的)光榮;最後不忘說明他們在經過某些小舞台時如何的「發現」名不見經傳的小團演奏技巧多麼的好,多麼的優秀,彷彿別人都看不懂一般。
結語時再度強調他們以前刻苦的看團經驗,彷彿暗示我們這些趕流行傢伙們:最好的時光已經過去!你們去吃屎吧(第二句是我加的)!
我認為「野台開唱」是一個很用心的活動。每個參與的人,包括了主辦單位、義工以及觀眾們,大家都秉持對搖滾樂的喜好而熱情參與,的確舊時代是有其光榮,但小老弟妹也有自己的傳奇的看團經驗以跟後人說嘴。重要的是自己開心就好了吧!
(照片是野台最後一天的午夜十二點,捷運圓山站月台裡最後一批離開的人潮,大家都累了,索性就坐在地上等車了)
2005年8月4日
野台開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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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意見:
挺有趣的。
往往是一代看不慣一代,過去永遠是最好的。
有時我會提醒自己不要這麼看待小朋友(我所謂的小朋友可能只是小我二三年),因為以前當我還是小朋友時,我並不喜歡大朋友這麼看待我們。
不過難免還是會犯了這種「錯」(我並不曉得這樣算不算錯,或許是或許不是)
PS:美眉的背影很漂亮 (笑)
其實他們也言之有物,只是覺得文章中帶有一絲絲「過去總是美好的」意味在?我覺得有趣,拿出來談談,倒也沒有批判的意思。哈哈
我想到了一篇我以前寫的東西。
「這真是個光彩炫目的年代」開頭我是這樣子寫的『...當代羡古代,現代盼未來,不同的是,我正活著,活在這個光彩炫目的年代。...』
老頭總看不起小伙子,卻又欽羡小伙子,看不起的是他們看似沒經歷過什麼,卻似乎又擁有比老頭子更大的世界,欽羡的是他們的年輕,時間對他們而言仍可肆意揮霍?
文章的網址如下,己經是快二年前寫的東西了。
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lecepede/3/3381861/20030715081545/
P. 233
往老裡走也就是一步步地走向死亡。在你明知道你給判了死刑的時候,你還有什麼盼望?你心中充滿了什麼?沮喪、悲研、嫉妒。年長的人在死亡的威脅下對年輕人嫉妒得要死。他們除了想盡了辦法來折磨年輕人以外,再也沒有別的出氣的法子。老子折磨兒子,老師折磨學生,全是出於這種心理。
...
在衰老的威脅下,恨不得把比他年輕的一個個掐死在他的手裡!於是這般年老的人發明了教育,創造了學校,無非是把年輕人關進牢籠裡,使年輕的一代在無聊的追索中消磨了他們寶貴的青春。
馬森《夜遊》中的一個段落...
很有趣的引用。呵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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